2013年6月11日 星期二

指紋及面容辨識

指紋及面容辨識   今日從學術角度,和大家研究一下指紋,以及面容辨識的採用。我們在出入關卡時,很多時都會遇到,成為生活的一部分。作為國際商貿與旅遊中心的港澳,近年接待旅客數目持續增長。為提升口岸通關能力,以及縮短訪客輪候時間,入境事務處正着手開發新出入境管制系統,包括面容辨識技術等,預計在2016年啟用。   其實,現時不少企業及學校,均會以指紋辨識系統,代替傳統「打卡」,作為考勤用途。但,私隱專員指,指紋資料對當事人而言,並非自願的的情況下獲取,且非用於保安用途,已超過適度水平。專員指,指紋是個人獨有,不能更改,如果指紋資料外洩,會有嚴重後果,籲僱主在決定收集前,應進行嚴謹的評估。私隱專員公署於較早年,收到港島一間傢俬公司的員工投訴,指有關的公司收集僱員的指紋,用作考勤記錄,涉違反私隱條例。經調查後,私隱專員認為,該公司做法超乎適度水平,收集指紋的方法,亦不公平,僱員在非自願,以及沒有選擇之下提供指紋。另外,署方亦收到一家辦公室員工,相似的投訴。   署方之後向兩間公司發出通知,而有關的公司,事後已改用密碼作考勤記錄,並銷毀指模資料。私隱專員表示,指紋屬相當敏感資料,機構及學校在選用時,應小心考慮各種風險。若純為考勤,便不應收集指紋,而員工及學生,亦應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提供指紋。   另外,九龍一間小學,要求學生以指紋用作出席、到圖書館借書,以及購買午餐的記錄用途,亦評定有違保障資料規定。   公署認為,學校方面雖然強調,學生是自願提供指紋,但收集指紋的對象屬小學生,他們尚未充分了解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重要,可能削弱他們日後,面對資料私隱危機的意識。一般而言,機構使用生物辨識時,面容及聲紋辨識系統,員工會比較容易接受,亦不會輕易違反私隱條例。   私隱專員公署表示,雖然面容辨識,比指紋容易接受,但僱主仍要考慮,在採集相關資料時,僱員的感受及資料的保安。而今年四月啟月用,賽馬會位於天水圍及青衣的電話投注中心,便是使用面容辨識系統,作考勤及保安用途。賽馬會發言人表示,每次員工「拍卡」時,系統便會將其容貌攝下,作比對及儲存,所有資料都有良好的保密系統,防止外洩。而未來亦會和員工討論,對保安及考勤系統的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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