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24日 星期日

賭神?賭聖?賭魔

  有網友說我不配當賭神。
  對。
  我1992年開始以賭為業,1994年在台灣雜誌開賭經專欄被稱為「賭聖」,1995年香港《壹周刊》用我做封面稱我為「台灣賭神」,當年我做職業賭徒還不滿3年。
  不論賭神賭聖都是媒介宣傳的噱頭,我從來沒有以賭神/聖自居。而我認識的職業賭徒中,比我強的多得是,我何德何能做賭神?
  ·macaufan在倫敦下兩回5000英鎊中Blackjack,我做不到。
  ·Hyland團隊高手一盒牌能記13組「A」,我⋯⋯3組?
  ·馬華R走了120國,我57國。
  ·張約尼打韓國賭戲一注下兩萬美元。
  ·香港馬神賭馬贏3億美元。
  ·澳洲AS團隊贏3500萬美元。
  ·戴一郎3年賭賺超過我16年獲利。⋯⋯

  幸好海燕的「大師」們給了我下台階封我做「賭魔」,我很滿意。
  我希望本文可以澄清以我為賭神的誤解不要用「不配賭神」這個理由攻擊我。
  久賭必贏

  10/1長勝認為隨時代進步賭博也講求「迅雷」快贏。

  我不同意。
  一者,「賭博」在定義上是「平均輸」的行為,不論快慢長期都是輸。
  二者,想在賭場贏錢需「反閒作莊」找到正收益率的「投資」機會,這些投資機會如算牌,需耐心等機會,快不得!

  長勝文:「拖長來玩永遠是吃虧的,能做到快打慢,無論輸贏都走,建立一個正確的『賭性』;行為是賭,目的為贏,結果得知,馬上離場。這樣就可能成為超級成功的投注者,否則曠日持久,天天以拉布方式坐在場內,失去方向,怎可能長期贏錢呢?」

  投資(正收益率)講求分散風險。算牌需時間,分散風險「曠日持久」,拖長來玩算到好牌才出手才可能長期贏錢!

  在賭場內一旦找到正收益率的下注機會下注,一翻兩瞪眼。不像一般賭場外的投資如股票期貨部位,曠日持久等時時盯着行情。沒有部位,是賭場投資的一個大優點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